自2013年10月1日起我国国内即将实施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是中国汽车市场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,对数亿中国汽车消费者而言,这是维护正当权益的一把利器。“汽车三包”的出台有多艰难,消费者对之的期盼就有多热切。“汽车三包”正式实施后,车主维权就有了尚方宝剑时,却不知这把尚方宝剑还未出鞘,就已开始悄悄收敛锋芒。
日前,汽车三包的配套政策及相关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基本就绪,三包规定将按期执行。为使汽车三包政策执行更加到位,国家为该政策配套了多个支撑文件。包括《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》国家标准、《汽车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》和《重大安全性能故障的判定建议》的落实细则等。 据凯罗电子节气门悉,国家质检局公布了汽车三包的重要配套文件《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》,其核心是明确家用汽车的退、换车条件,文件最终减少了退、换车问题部件的种类与范围。除非属于发动机、变速箱、转向系统、制动系统、悬挂系统、前/后桥、车身等7类主要零部件维修更换2次以上,或者转向系统失效、制动系统失效、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等重大、突发的严重的质量问题,否则消费者因其他问题想退、换车几乎不可能。 对于日常所遇到的一些小故障,《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》中并没有更详细地说明介绍,按照“汽车三包”规定,对汽车可靠性等性能上的质量问题,将由汽车生产厂商在汽车产品使用说明书中自行说明。 如果汽车厂商将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三包凭证写的过于详细,比如“静态自燃不属三包”、“车内异味不属三包”、“油耗超过厂商公布值不属三包”....作为消费者的你,会买单吗?若厂商将产品使用说明书写得过于模糊,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虽乐意买单,但在今后面临的可能是无休止的纠纷。 对于产品质量与产品性能,国家质检局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其区分的界限,这也是许多纠纷无法正常解决的原因,而此次汽车三包政策,国家质检局交这一界限的制定权交给了汽车厂商,那么结果可想而知,消费者混淆产品质量和性能,也在所难免。 汽车三包不是一个纯粹的法律文件,而是整合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产品质量法》、《合同法》以及相关产品条例等制定出的一个办法。据凯罗电子节气门了解,之前,汽车维权是有理说不清。许多车主都寄希望于汽车三包政策可以帮助自己维权,可是当《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》细则出台之后,不免让人倒吸一口凉气。汽车三包的真正价值,还在于三年的三包期内,绝大多数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,并且强制性地规定了同一种问题修理的时间。这也代表着诸多车友们的心声,只是《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》细则对此却只字未提。 |